省发展鼎新委关于贵州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发改价值〔2020〕1025号)
(黔发改价值〔2020〕1025号)
各市(州)发展鼎新委(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凭据《国度发展鼎新委关于鉴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值规〔2020〕1508号)蹬仔关划定,现将贵州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州电网2020-2022年各用户类别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助)详见附件一。同措施整贵州省电网销售电价,具体见附件二。
二、持续推动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市场买卖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电网企业依照本文鉴定的尺度收取输配电价。未参加电力市场化买卖的用户,执行本文划定的销售电价。
三、为应对疫情影响,2020年岁首以来国度执行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2020年持续执行现行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本通知所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四、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依照国度和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治理、节造成本,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用度、收入、输配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损率、投资打算实现进度蹬纂输配电价有关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集,于每年6月前将上一年有关数据及有关情况报送我委。
五、各级价值主管部门要依照本通知要求,与有关部门加强共同,精心组织,全面铺排,加强监管,确保本通知要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实时汇报省发展鼎新委(价值治理处)。
附件:1.贵州电网输配电价表
2.贵州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省发展和鼎新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